close

飯糰爸總是說,在倫敦找房子不容易,的確,最近因為種種因素我們想要搬家!! 事實上我還蠻喜歡現在住的地方,不論區位'環境等我都還蠻喜歡的,但唯一的問題就是大小跟價錢!! 因為飯糰越來越大,若我們自己獨立承租這個房子,預算有點過高!! 跟朋友share空間又太小!! 所以這幾個月來我試圖透過朋友'仲介'網路找房子!!但透過仲介要付仲介費,另一方面仲介出的價格比較高!! 經過幾翻波折,終於是有點成果!!

據說這裡買賣房屋,賣家有極大的權利,即使已經成交,但在手續未完成前的那一刻,賣家可以直接喊停,且這是合法的!!說起來好像很合理,但是在這裡房價高,交易過程手續辦理有時候可以拖上好幾個月,買家或許已經把原來租的房子退掉了,若即時喊停,買家不僅損失律師費用,還得找地方安置原有的家具跟安置自己.....!!若買家把原來的房子也賣掉,那就變成一個食物鏈,只要賣家一出問題,連帶自己出售房子的程序也會產生問題,因為貸款的給付等!!

而租賃房屋在英國是比較保護承租戶,即便合約簽定的不合理,房客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,只要住在租屋六個月以上即可搬家(不需住滿合約簽定年期;但須依合約規定日期事先告知),而據說續住的情況下若房東沒有續約,房客一直住下去不離開,房東可能也拿你沒折!!

相信我的所見所聞還是短淺的,對英國房市有興趣的或許可以參考下面這位前輩的精心筆記!! http://blog.pixnet.net/haofeng/post/2019587 
就這樣我們在這個食物鏈下,找到了一個朋友的朋友的房子"可能"要出租,這位屋主據說在六個月前買個房子,手續辦了六個月,正值倫敦房事大漲,屋主要求提高價錢,結果沒買成,據說損失六千英鎊.這次又買到另一個房子,但目前還沒交換合約,因此他們沒法跟我們說何時搬走,預計八月底,但是who knows????? 就在這樣的食物鏈下,我們只能等待!!因為朋友給了我們一個還算可接受的價錢,雖然要付多一點的錢,但是那個房子就有一個"家"的感覺,我們現在的這個房子就比較像是臨時宿舍!!! 雖然新房子的房間小一點,但多了公共空間客廳跟花園,花園裡有小小的生態池,琵琶樹及餐椅!!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onique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